江华在线 发表于 2021-8-3 15:21:00

关于进一步落实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措施的通告

近期,湖南省多个市州先后报告新冠病毒感染者,形势十分严峻。为做好永州市疫情防控工作,切实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现就进一步落实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措施通告如下:

1.自即日起,全市市民非必要不前往中高风险地区和有疫情的地区。请持续关注官方公布的确诊病例和无症状感染者的行动轨迹,以及中高风险地区和涉疫地区变化。自7月17日以来,有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者,或与官方公布的确诊病例和无症状感染者的行动轨迹有交集以及健康码异常(黄码或红码)的返永或在永人员,请主动向所在社区(村)、工作单位报告,积极配合落实健康管理措施。

2.密切关注自身及家人健康码变化,如出现“红、黄码”情况,要第一时间主动向社区(村)报告。同时做好个人防护,主动配合当地疾控部门和社区开展调查登记、流行病学调查、样本采集、日常健康监测、居家健康观察、集中隔离医学观察等防控措施。

3.出入医疗机构、机场、车站、码头、商场、宾馆、电影院、农贸市场、景区等公共场所时应积极配合体温测量、落实查验健康码、行程卡。

4.实时关注疫情防控信息,学习掌握卫生防病知识,保持“戴口罩、勤洗手、常通风、少聚集、一米距、公筷制”良好的卫生习惯。一旦出现发热、咳嗽等症状,应自觉佩戴口罩及时到就近的医疗机构发热门诊(诊室)就诊,就诊时请尽量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如实报告相关的旅居史和接触史。

5.严格落实公共交通工具的疫情防控措施,车站、码头、机场要设置志愿者服务点,为旅客热情提供咨询服务,督促其落实戴口罩、测体温、查验健康码和行程卡等常态化防控措施。各客运站停运与疫区之间的往来班车。

6.严格控制各类现场会议和群体性活动,减少人员聚集,原则上不得邀请市外人员参加聚集性活动。凡举办50人以上的聚集性活动,须制定疫情防控方案和应急预案,报所在地县级防控办审批,并严格落实疫情防控措施。

7.加强重点场所管理,养老院、福利院、监狱、看守所、精神医疗机构等重点场所要实行封闭式管理,新进人员凭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进入。所有旅游景点、景区、游乐场所、室内密闭娱乐场所、电影院、宗教场所等人员聚集性场所严格控制接纳人数。旅行社要及时关注疫情动态,坚决杜绝组织前往和接待中高风险地区、重点疫情地区的游客及团队。

8.各级各类医疗机构要严格医院感染管理,认真落实预检分诊、发热门诊(诊室)、一住院一陪护、核酸检测及病房管理等制度。零售药店要按照相关要求对购买退热、止咳、抗病毒、抗生素等药品的人员进行登记,发现有疫区旅居史或健康码、行程卡异常者,要立即报告所在地县级防控办。

9.严格落实口岸单位、“三站一场”、集中隔离场所等重点场所的重点岗位人群“一天一次”的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频次。

10.市民应尽量减少购买进口冷链食品,在购买时应选择有“湘冷链”码的进口冷链食品,主动要求商家提供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如发现无证明的应积极向所在地的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报告。

11.符合条件且未接种新冠病毒疫苗的市民,应积极主动尽早接种,尽快建立人群免疫屏障。
疫情防控人人有责,自觉做到不信谣、不传谣。对不遵守疫情防控有关规定,不主动报告或瞒报、谎报、缓报造成疫情传播或扩散的,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追究法律责任。

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执行,如有调整另行通告。

中共永州市委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

2021年8月1日
页: [1]
查看完整版本: 关于进一步落实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措施的通告